2025年5月7日,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,从左晃到右,占据了两个车道,后面机动车纷纷避让,片刻后,一辆机动车避让不及与其发生碰撞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狠狠地摔在了地上。 交警到场调查发现,孙某醉酒后(血检结果为:219mg/100ml)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江阴市镇澄路璜土镇永利路路口地段时,由于酒精上头,对车辆失去控制,与同方向行驶的小客车相撞。交警部门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。 饮酒后 驾驶人的反应、控制能力都会下降 对道路情况会失去正确的判断力 事故发生的概率将显著提升! 尤其是对“肉包铁”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来说 事故后果反而更加严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