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路交通管理局将从2月1日起加强执法行动,取缔未注册及挂上车牌却在公路上行驶的电动脚踏车,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最长3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为加强取缔鲁莽骑行及使用不合格器材者,进一步保障行人和其他路径使用者的安全,陆交局规定,车主最迟须在2月1日起为电动脚踏车注册及配上车牌。
陆交局透露,截至1月30日6时,共有超过1万3000辆电动脚踏车已在陆交局注册。
从2月1日起,陆交局将对拥有或使用未注册电动脚踏车的所有者加强取缔行动,初犯者可面对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最长3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电动脚踏车上路如被发现没有使用有效车牌,初犯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3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此外,从2月1日起,邮政局将不再提供电动脚踏车注册服务。系上陆交局橙色认证标签的电动脚踏车可上网为脚踏车注册。